【编者按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强教必先强师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、陶冶道德情操、涵养扎实学识、勤修仁爱之心,树立“躬耕教坛、强国有我”的志向和抱负,坚守三尺讲台,潜心教书育人。在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月期间,为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,展示广大教师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,推出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二届“教书育人标兵”及提名奖10位老师的系列故事,发挥榜样力量,激励引导广大教师以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和“四个引路人”,争做“经师”和“人师”相统一的“大先生”,努力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朱晓喆老师始终秉持专业教人、德育树人的教育理念,坚持 “培养格物致知、服务社会的法律人”,给广大的法科学子开设多门民法学课程。从教十多年来,用民法的自由、平等、诚信的理念浇灌过数千名法科学子,培养出百余名法学研究生。他以身作则,以高度的专业水平和精湛的科研水准要求自己,坚持打好教学的理论基础。在教学领域开拓创新,理论联系实际,建设民法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课程,锻炼学生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奠定将来从事法律各行工作的基础。他曾获得上海市“曙光学者”、“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”等荣誉称号,进校至今连续四届获得学校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称号。
教书育人心得:“因真理、得自由、以服务”。愿年轻的学子们坚持理想,一直心中有爱、眼里有光、肩负正义的担当。
朱晓喆老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师从著名的彭万林和何勤华教授,2005年博士毕业后留在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,2014年底调入上海财经大学,担任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的负责人。从教十多年来,他的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影响了一批又一批学生。
谦虚严谨的教学态度

法学是一门讲究概念精确、逻辑严密的学科,朱晓喆老师对自己的专业要求一直非常严谨甚至苛刻,他认为,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,必须自身达到高水准,才能负责任地教育出好学生。他对于民商法的研究和教学有着近乎痴迷般的热爱,从研究生就读时期就树立了成为一名法学教师的理想。从教以后,他将研究对象聚焦于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,注重民商事与金融司法实务问题的解决,主编了《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》《中外法商评论》集刊,在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国法学》等权威期刊发表多篇论文。
多年的民商法教学和实务经验使他认识到,法学如同医学,教育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才能教育好学生。医学教育失败可能误人性命,法学领域亦然。因此,朱晓喆老师本着近乎“吹毛求疵”的态度,在研究中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,在教学中从不含糊一丝疑虑。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,他坚持“有一份证据说一分话”,做到“想清楚、说明白、听得懂”;遇到争议性观点,会提醒学生保持怀疑,要学会运用理性分析问题和保持客观立场。
格物致知的专业训练

朱晓喆老师任教后讲授过多门民法学课程。他发现,多年来的法学教育模式,使得学生在校期间大多是被灌输理论知识,而较少亲自动手解决实践问题,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,他认为法学教育的方法论应该有所创新。
2012年,朱晓喆老师得到一次德国访学的机会。德国法学是现代大陆法系的源头,代表欧洲大陆高水平的法学成就。在德国科隆大学访学期间内,他学习了德国法学教育常用的“鉴定式案例研习课”,德国国家司法考试也采取这种案例研习课的内容和形式,经此方法培养的学生,毕业后即可从事法官或律师的业务。他萌发了将德国式的案例研习课引入国内法学院课堂的想法。2015年,他申请了学校“高年级研讨课”的“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课”建设,当时只有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有类似的课程,但全国尚未出现教材或教学案例库。没有现成的经验,他就自己摸索案例教学,先从德国案例教学范本的翻译,然后是模仿,以中国的法条解决中国的案例问题。
在案例教学课堂上,他先布置案例题目,让同学们自己先写案例分析报告,然后下一次课程时再汇报、讨论、总结。每个案例教学课的学生都需要完成5到6篇案例报告,两个班每个学期加起来接近400份,对于这些学生报告,朱晓喆老师都是亲自审阅、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,督促学生改进和完善。为此,他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力,看到同学们逐渐地成长、成熟,从案例研习课中获得了知识、提高了法学研究和写作能力,并且在考研、求职、出国留学方面都大大获益,他深感欣慰。最终,这门课程也取得优秀的教学效果,广受学生欢迎,多次教学评教排名进入全校前5%。
服务社会的理想情怀

朱晓喆老师是一位愿意走出书斋的学者,他将自己的所学所能,积极投入国家的法治建设中。在中国《民法典》的起草过程中,他通过撰写文章、参与立法论证会议、组织学术研讨等工作,对于《民法典》特别是合同编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在《民法典》颁布后,他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民法典》的司法解释工作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《民法典》理解与适用的研讨。此外,他还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业余进行仲裁司法实践,并带领学生学习和参与仲裁活动。2021年,在朱晓喆老师挂职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期间,他积极指导学生与检察院合作,探索上海市提出第一个“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司法意见”,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建设作出贡献,后来该意见的相关内容被吸收进入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,相关课题也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立项。为学生们树立了法律人服务社会,应做到知行合一、学以致用的榜样。
有教无类的育人风格

法学类的研究生背景多样化、层次有差异。但朱晓喆老师对于他指导的研究生,总是耐心地根据其个人情况,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教育。对于有理论研究兴趣的学生,他推荐去攻读博士学位,并鼓励其放眼世界;对于基础理论好、能力强的同学,他会推荐去实习工作;对于基础薄弱的同学,他要求其沉下心来,努力在学校内打好基本功,然后再图进一步的职场发展。
在研究生指导工作中,采用“读书会”形式,围绕法学名著,每周指导同学们研读经典。对于这种课外的专题研习活动,学生们普遍欢迎,并表示“比一般的课程能更加深入的学习法学原理,将来在工作中也能得到运用”。
经过多年来的科研和教学努力,朱晓喆老师逐渐收获学校、学生和社会对他教书育人的认可,获得上海市“曙光学者”称号、申银万国奖教金,学校“首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”二等奖、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等等多项荣誉,也激励着他在教书育人道路上孜孜以求、不断前进。
来源:法学院
编辑: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)
何迎希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