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工部发布时间:2019-07-01浏览次数:75

校内各单位:
    根据上海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和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19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
    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10人,提名奖15人;原则上各高校限额推荐1人,曾获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。
    二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
    1.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:上海市推荐名额共17个,其中高等教育4个;原则上各高校限额推荐1个。
    2.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:上海市推荐名额共49名;原则上各高校限额推荐2名先进个人(1名先进教师+1名先进工作者),先进个人可适当往思政课教师、辅导员、思政工作者倾斜。
   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推荐工作,7月5日(本周五)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和推荐对象汇总表发送至jsgzb@mail.shufe.edu.cn,供学校遴选推荐。
    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。

    联系人:王凯、王碧莹
    联系电话:021-65904317
    邮箱:jsgzb@mail.shufe.edu.cn
    地址:党委教师工作部(行政楼103室)

    党委教师工作部
    2019年7月1日

2019年度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&2019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通知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