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科研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1〕2号)的工作要求,现就开展第二批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1.团队创建。4月30日前,各单位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(如学习强国平台、本校党员教育平台)开展学习宣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和教师团队创建活动。5月31日前,各单位在已有教师团队的基础上,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,结合本单位实际、突出特色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。
2.申报推荐。6月15日前,各单位结合创建情况,经所在党组织审核,择优申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。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师团队进行评选,根据专家团队评选结果,择优上报教育部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。
二、推荐条件
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在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、科研创新、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,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、创新团队。
心有大我,至诚报国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品德高尚,淡泊名利,为人师表,广受师生好评。
立德树人,教书育人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。重视教育教学研究,在教育思想、内容、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,并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教授均为本科生上课。
敢为人先,开拓创新。承担国家级或上海市级科研项目,或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方面作出重要探索、创新,学术成果丰硕。
知行统一,甘于奉献。注重科研成果转化,突出社会效益。积极开展社会实践,组织志愿服务。或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发展先进文化,开展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。
团结协作,持续发展。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、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,在群体中发挥凝聚作用。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健全,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,骨干成员不少于8人。
三、奖励措施
坚持精神奖励、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。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,把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。对认定为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的,颁发牌匾和证书,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,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、联合攻关、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,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。
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成员在申报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单位严格按照“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”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,组织审核后推荐,于6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创建工作报告、申报表、及申报简况表(二级党组织盖章)各一份,纸质版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(行政楼103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@mail.shufe.edu.cn
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)
2021年4月16日


